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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其他应收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浏览次数:1528    发布日期:2021-1-30

      很多企业财务人员说起“其他应收款”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科目就像是财报垃圾筐、万能良药,用起来省心省力!然而现实告诉我们,继续这样做账,会给企业和财务人员自身都带来严重的后果。

     1、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反映了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它主要包括:

     ①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补贴款;

     ②应收的各类政策性退税、待抵扣的税金;

     ③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比如公司帮员工垫付的医药费等);

     ④备用金(也就是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部门科室拨出的备用款项);

     ⑤支出的各类保证金(比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等);

     ⑥预付账款转入(这里的预付款项分2种情况,一种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金额,另一种是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金额);

     ⑦本部与分子公司间的资金往来。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内容清晰,一目了然,但在实际的财务处理中为何还存在混乱呢?可能跟在新会计准则下,"其他应收款"科目在原来核算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这一项有关。

    2、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的解释

    如果一个企业采用售后回购的方式进行融资,销售价格与原购买价格之间如果有差额,就可以在售后回购期间内,以按期计提的方式计算好应计利息,借记到“其他应收款”科目里,并贷记到“财务费用”科目;另外,中间如果产生了应收补贴款,也转入“其他应收款”到科目里……

    由此种种,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发现有了一些“空子”可钻:比如不太好解释的销售回扣返利、无发票的活动支出、特殊的劳务费、老板挪用的资金、收不回来的款项等等特殊的、说不清的道不明的业务,都能以“其他应收款”的名目,偷懒地、违反会计制度地处理!正所谓积少成多、滴水成河…久而久之,“其他应收款”就变成了一个五彩斑斓、数目巨大的大坑,引起税局和证监会注意也只是时间问题!

    3、因其他应收款出事的案例

    中水渔业是我国有名的远洋捕鱼企业,但因为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金额少计近8402万元,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查明,中水渔业主要存在三大违法事实:一、账实不符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二、以利润分配冲减其他应收款;三、知悉资金占用详情,但半年报不披露。北京证监局除了责令中水渔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17名相关责任人员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款。

    4、尽快清理不合规的其他应收款

    也许还有财务人员心存侥幸:“业利用其他应收款占用资金数目,被查出来也不奇怪,但在广大中小企业财务工作中的偶尔不合规行为,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在税务稽查如此严格的当下,还抱有这种想法实属危险。其他应收款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一般显眼,最好趁年底,赶紧把其他应收款“清洗”一番、收拾利索吧!

    (1)、属于挪用资金的——无论是借给个人还是借给老板,都赶紧还了吧!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无偿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视同销售,还要缴纳增值税,年末了,该还的还,该平的平,不能再继续挂着了!

    (2)、属于无票支出的——尽量开具发票,实在没有发票,找正规途径代开。

    (3)、属于无法收回的款项的_——确定回不来的其他应收款项,比如员工离职了收不回来的,建议打报告计提坏账清理掉。

    (4)、利用 “其他应收款”虚列的成本费用——属于会计法规严禁的。

    (5)、隐匿收入——企业为了隐匿收入、逃避税收,利用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先出现贷方金额,然后再从借方冲销的方式,把销售收入放在这里的。

    (6)、私设小金库——把其他应收款当成不断输入资金的小金库,比如把企业本不存在的员工借款存在小金库里,要坚决清理掉。

    (7)、将其他应收款作为“现金”科目的现金长短款的备抵款项——严重违反了会计制度。

    (8)、利用其他应收款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9)、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信息化手段的加强,企业报送给税务部门的数据将会与社保、工商、银行、公安、社保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在多方位的监管下,企业利用往来账户弄虚作假的风险将越来越大,尤其是利用其他应收款进行虚假做账申报,后果很严重!企业财务人员也要告知老板,共同规范好公司财务制度,才不会栽在“其他应收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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